2007年6月5日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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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瓶水還好,沒有水才真糟糕!

轉載---中華電MOD 身分合法了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余麗姿/台北報導】2007.05.31 01:25 pm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昨(30)日與中華電信多媒體隨選視訊服務系統(MOD),正式簽定行政契約,宣告MOD取得合法身分轉型為開放性平台。不過,有線電視業者將聯手大反擊,近日將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 日前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向NCC提出訴願,認為NCC日前決議中華電MOD轉型為開放性平台,但MOD實際上仍是有線電視系統,已違反依法行政原則。 不過,NCC訴願會日前以NCC還未對MOD做出「行政處分」,表示無法受理此訴願。身分一直未定的中華電信MOD,在NCC終於與中華電信簽定行政契約下,正式取得合法身分。 據了解,中華電將必須依契約內容,提出營業規章及費率,交由NCC審查,以及繳回有線電視執照,中華電信MOD完成平台改造,不再是有線電視系統,解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問題。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繼業表示,NCC認為中華電MOD已完成改造,轉型為開放性平台,但實際上仍是有線電視系統,「看不出來改造前後,有什麼不同?」 陳繼業指出,NCC現在對中華電MOD做出行政處分後,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決定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主要的訴求可能包括要求中華電信MOD暫停播出,直到法令完備為止等。 【2007/05/31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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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沒人看得懂這些人在幹嘛,到底在吵什麼、到底在爭什麼?好像跟大家也無關?
先說觀眾付出什麼代價看電視。先假設看電視付出的時間跟想獲得的(娛樂、資訊等等)成正比(覺得不值得的可能就不看了),我們付了收視費、看了廣告買了東西,系統台收了我們的收視費向電視台買頻道、電視台依廣告收視率拿廣告主的廣告預算,看起來觀眾最直接的代價就是現在付的有線電視費用,全國有線電視用戶我的估算是一年大概付了快200億,其中約一半是系統台的利潤、費用及其他成本,另一半是系統台的購買頻道成本,我們觀眾一年每戶約付出6000多元,造就現在的大鍋飯有線電視頻道。
有人覺得好處是頻道多、費用便宜,但是我覺得一點好處都沒有,因為壞處太大了,我們的電視科技、觀念、生態嚴重落後。

我希望我付錢能付的值得:不想看的頻道我不買,我想要的我付錢!
因此,當中華電信這樣的競爭對手出現,系統的緊張可想而知,中華電信不是為了一年200億的小錢,而是因為未來的時代通信業者與傳播業者業務將百分之百重疊,中華電信為了不能失去固網、寬頻用戶,必須砸大錢爭取電視用戶。
本來競爭是好事一樁,中華電信應該有機會提供好的內容給觀眾,好好的刺激有線電視業者,結果過程卻充滿草率,讓已經是怪獸的中華電信變流氓,有線電視系統流氓變無賴,大家都在開玩笑!
這篇報導告訴我們幾個重點:
一、以前給了中華電信有線電視執照,現在不給了。
二、不給的原因是因為黨政軍要退出媒體。
三、雖然不給有線電視執照,但是可以做有線電視系統的業務。
四、身分未定,但是中華電信一直在營業。
五、雖然不合法,但還沒有做處分,所以有人來訴願也不算。
六、開放性平台就不是系統。
實在聽不下去,讓我好好教教NCC吧!
一、中華電信用寬頻經營MOD就是有線電視系統,瞎了嗎?那條線隱形嗎?
二、未來不管是否發展成無線,負責傳輸影音內容,系統還是系統。
三、請先弄清楚,做內容跟做通路的差別,雅虎奇摩是做內容,Hinet是通路,但是Hinet又做了內容,假如Hinet只做通路就不是媒體,現在跟雅虎一樣,都是媒體,所以黨政軍還沒退出媒體。
四、假如系統是媒體,那為何可以有外資?假如媒體可以有外資,那為何外資不能持股台視?所以承認系統不是媒體吧!既然系統不是媒體,那就給中華電信有線電視執照!
五、平等開放現在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競爭機會:可不可以跨區?電信業務?
六、開放性平台就是叫中華電信不要做內容,那系統其實也沒什麼在做內容,乾脆不要叫他們做,那黨政軍可以進入系統了嗎?
對不起,我太天真了,我竟然想用六點就讓高高在上的官員了解,算了,我不抵抗了,不是怪獸就是流氓就是無賴,隨便你了。

對了,我跟朋友講電話,朋友問我電視台現在是誰管的時候,女兒拿個空瓶子跑過來問我:瓶子裡面有多少cc水?我一次回答兩個人:NCC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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